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主動調查,中正第二分局張姓分隊長偕同中山分局彭姓小隊長,於本(113)年 9 月 3 日與友人餐敘後,共同至中山區酒店消費,期間張姓分隊長、彭姓小隊長二人疑酒後口角糾紛、毆打致傷。
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獲悉立即主動查辦,經調查張姓分隊長與彭姓小隊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確有酒後滋事等情,針對張、彭等2 員違紀行為各記一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並持續查究釐清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員警如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即依法嚴查究責,對於員警風紀將秉持 「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
(記者:曹家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