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法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菸攜帶入境,嘉義縣至今累計違法攜帶15案、約800條菸品,共裁罰75萬元,衛生局日前至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辦理查扣菸品點交作業並依法全數銷毀,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無論代購或自用都有罰則,請認清法規以免觸法及荷包失血。
嘉義衛生局人員前往點交銷毀電子菸品。翻攝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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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及甲醛、亞硝酸等一級致癌物,更有爆炸、致癌等風險亦無法幫助戒菸,新法啟動後,各海關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嚴格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若冒險攜帶入境被海關查獲,物品除被沒收銷毀,還會被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第26條2項規定,裁處5萬罰鍰。(記者曹家維/嘉義報導)
將違法電子菸品進行銷毀。翻攝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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