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環保局去年11月初接獲民眾陳情,龍井區海線土地有不正常車輛載運進出情形,立即派員稽查現勘後隨即進行監控,並會同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佈線埋伏,查獲由連姓嫌犯駕駛貨車載運事業廢棄物非法傾倒與掩埋,現場人贓俱獲,立即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偵辦。
開挖發現不明黑色粉末。翻攝台中市政府
環保局指出,經採樣發現除毒性溶出試驗(TCLP)驗出含有超標的鎘、鉛等有害物質,甚至還驗出含有戴奧辛等有毒物質,對環境造成污染,危害甚大,在檢察官指示下,協請土地所有人先行使用帆布覆蓋,避免該地土壤因雨天滲透廢棄物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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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連姓主嫌等人為貪圖私利,減少廢棄物清理費用,在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的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文件下,共謀收受含有戴奧辛超標及重金屬的事業廢棄物等,再非法雇用不肖業者駕駛貨車,利用夜色掩護將有害的重金屬(鎘、鉛及戴奧辛)廢棄物及黑色粉末爐渣回填至龍井區海線土地,不法利得約390餘萬元,污染附近土壤與生態環境。
龍井區鷺山段現場土方開挖,查獲來源不明黑色粉末,環保局立即採樣。翻攝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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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為杜絕環保犯罪案件,檢警環等機關已組成聯合查緝機制多年,事業單位廢棄物或廢爐渣等一定要交由合法的清除處理機構清理,此案後續也已由台中地檢署持續溯源產源端,並鎖定特地對象擴大偵辦;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政刑責,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記者林玄宜/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