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黑豬新店山區遊蕩 飼主多次縱放挨罰

日前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接獲新店區里長通報,有1隻黑豬出現在山區小坑三路遊蕩,民眾以為是野豬,動保處隨即派員至現場收容豬隻,並查獲豬隻飼主前後因疏縱及棄養,依動物保護法開罰3萬3000元並需接受動保講習及列為黑名單。

動保處人員至現場抓捕豬隻。翻攝新北市政府

 

有民眾在新北市新店山區看到1隻黑豬出現在路邊,起先以為是山林間的野生動物,心想不要驚擾牠,繼續往前走慢慢接近後,發現該動物沒有迅速跑走,仍待在原地,靠近一看才發現是1頭豬,民眾驚嚇之餘趕緊打電話通知里長,隨後由里長通報動保處將豬隻收容安置,動保處依據民眾提供線索調閱車籍資料聯繫飼主到案說明。

豬隻遭飼主縱放在新店山區。翻攝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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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表明為了想讓豬隻接近大自然,所以將豬隻放養在住家附近的山區,採食路邊野草及挖掘泥土,但不了解這行為會造成路人的危險以及危害動物安全,經動保處勸導後請飼主將豬帶回飼養。沒想到數週後,動保處接獲烏來里長來電通報,有1隻黑豬在路旁遊盪,立刻聯載繫疏縱豬隻飼主,他承認該豬隻為他本人所棄置,隨後動保處派員前往烏來山區查看已無黑豬蹤影。

動保處人員抓捕豬隻。翻攝新北市政府

由於飼主前後將豬隻疏縱於新店及棄置於烏來山區已構成疏縱及棄養,已依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1項及第5條第3項規定,動保處依同法第31條及第29條分別裁處3000元及3萬元罰鍰。動保處獸醫師黎玉葉表示,豬隻放任山中飼養,不但違反動物保護法,還容易造成防疫破口;因山豬、野豬及家豬接觸後將可能使病毒傳播、重組,變得更加複雜化,呼籲民眾勿將飼養豬隻隨意放生或帶不明來源豬隻混養。(記者陳品綸/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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