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為提升居住品質,113年分別於竹東鎮北興路、竹北市西濱路二段、竹北市興隆路一段等3處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近期已完成測試驗收,將於週一(1日)正式上路執法,同時今年下半年預計再增加2台半固定式聲音照相,加強取締力道。
新竹縣4月1日起將新增加3處噪音照相取締。翻攝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111年3月即設置首支固定式聲音照相加入執法,有效降低投訴案件數,112年再向中央爭取經費,新的一年到來,期盼給鄉親有更好環境品質,透過科技執法,提高車輛噪音稽查量能,希望大家將心比心,讓新竹縣成為安居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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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支設置在竹北市中華路的固定式聲音照相,從111年3月至12月,共拍攝12040輛次機動車輛,經人工檢視後,告發262輛,隔年112年同樣比較3月至12月,共拍攝17016輛次機動車輛,經人工檢視後,告發129輛,可見行駛該路段的噪音車數量有明顯減少,進而提升居住品質。
每處設備前100公尺會設置提醒告示牌。翻攝新竹縣政府
縣府環保局表示,經過各方討論、年度收集既有常遭陳情路段資料,完成現勘確定位置,新增設置點分別位在竹東鎮北興路二段77-1號(全國電子竹東北興門市對面)、竹北市西濱路二段與蓮花路223巷交叉口附近(鳳山溪橋附近),及竹北市興隆路一段與台科路交叉口附近,每處設備前100公尺會設置提醒告示牌,請民眾注意。
新設噪音取締照相設備。翻攝新竹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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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依據「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70公里路段,聲音管制標準則為90分貝。若超過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鍰,而超過夜間10時則一律處最高罰鍰3600元。噪音取締有嚴謹規範,未告發成功的主要原因為:前後3秒有車、車速過快致拍攝車牌模糊不清(時速超過80公里)、車牌有髒污、風速>5m/s、地面潮濕等,依規定都不裁罰,以避免爭議。(記者曹家維/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