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106年間毒駕被屏東監理站裁罰9萬元,另有數筆交通罰單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裁處之罰鍰,近16萬元的罰款自108年起陸續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雖曾多次扣押義務人的存款和薪水,但執行無著,目前適逢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展開全國毒駕及酒駕專案強力執行中,執行員希望能為國庫收回這筆欠了7年的呆帳,遂致電義務人催繳。
屏東分署執行員曉諭利害關係後,義務人終於繳清7年前毒駕罰單。(圖/屏東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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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員確認男子駕照已被吊銷,向義務人勸諭他還年輕,有些工作會希望求職者必須有駕照,建議他去重新考照,男子表示,確實很想重新考,但是礙於有罰鍰案件未繳清目前不能考照。執行員向他說明依照現行的法規,如在分署辦妥分期並繳納第一期款項,由分署出具分期筆錄後,監理機關應會同意他重新考照,義務人遂表示願意辦理分期,並會請父母來擔任擔保人。本週二義務人的母親現身分署,她向承辦人表示覺得當分期擔保人實在太麻煩了,便直接將男子近16萬元的欠款全數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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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署執行員開單給義務人母親繳款,示意圖。(圖/屏東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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